北京商报讯(记者 刘洋 刘晓梦)12月1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显示,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和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要求,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。
即日起,召回2021年9月28日-2022年6月1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iX及i4电动汽车,共计38辆。
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制造失误,动力电池单元内可能混入了异物,这会引起电池内部短路,严重时可能造成动力电池起火,存在安全隐患。
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免费维修,将车辆上可能存在缺陷的电池模组更换为正常的电池模组,以消除安全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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